学工部首页 - 机构职责

一、学生工作部(处)(含就业指导中心)

1、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;

2、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;

3、负责学生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;

4、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日常管理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、学年鉴定、评先评奖、违纪处分及申诉等
   工作;

5、负责全日制学生国家助学贷款、校内贷学金、困难补助、减免学费、勤工助学等日常资助管理工
   作;

6、负责制定学生的住宿计划、住宿调配和宿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;

7、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稳定工作;

8、负责全日制普通研究生、本科生职业发展、就业市场建设及就业服务与管理工作;

9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以及上级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。

二、内设机构(科室、中心)职责

(一)综合办公室

1、负责部(处)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以及其他相关协调工作;

2、负责部(处)文件处理、督办及归档工作;

3、负责《学生工作通讯》、《学生工作简报》的编辑工作;

4、负责办公自动化、学工广场的管理工作;

5、管理使用学生工作部、学生工作处印章;

6、负责部(处)固定资产的管理;

7、负责部(处)接待、会议及活动的协调安排;

8、协助领导做好部(处)的人事管理具体经办事务;

9、完成部(处)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二)招生办公室

1、负责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工作,并按时上报;

2、负责艺术类考生、自主选拔学生、保送生、高水平运动员、二学位及艺术特长生的报名、资料审查、测试和录取等工作;

3、定向生协议的签订;

4、负责招生简章及招生宣传资料的编制和招生宣传工作;

5、负责组织远程网上录取工作;

6、负责港澳台地区的招生录取工作;

7、负责招生联络人员、招生宣传人员、高考巡视员的选拔、培训和派遣工作;

8、做好招生录取的数据统计分析工作;

9、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。

10、协助做好新生入学工作;

11、负责对独立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、网络(继续)教育学院、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归口管理工作;

12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。

(三)学生教育科(辅导员队伍建设办公室)

1、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;

2、组织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、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离校教育;

3、调查分析和研究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;

4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经验、成果总结工作;

5、开展学生辅导员的选拔、培训、考核和表彰工作;

6、组织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研究;

7、指导学生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会的工作;

8、完成部(处)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(四)学生管理科

1、负责学生的学年鉴定、毕业鉴定、综合素质测评、班集体评估工作;

2、负责优秀学生个人、先进班集体及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及表彰工作;

3、负责学生违纪处分工作(除教务部门负责之外)和学生的申诉处理工作;

4、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化管理及学生管理的制度化、信息化建设工作;

5、负责学生班级建设,开展学风建设;

6、负责学生证、校徽等学生证件管理及学生有关资料的登记、统计、归档工作;

7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;

8、协助做好学生因公、因私出国(出境)的审查工作;

9、部(处)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(五)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1、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要求,制定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和办法,实施各项资助工作;

2、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;

3、负责全校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,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申请、审核、贷后管理以及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工作。做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工作;

4、负责国家助学金、校内无息借款、学费减免、困难补助、绿色通道的评审、发放等工作;

5、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和勤工助学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工作;

6、负责社会资助金的评审、发放和管理工作;

7、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,做好资助育人工作;

8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(六)学生发展教育与指导中心

1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、军事理论、职业发展、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、教学管理及相关工作;

2、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,加强专兼职教师的教育、培训及管理;

3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、素质拓展、心理普查、心理危机干预、心理咨询、生涯规划与职业发展咨询工作;

4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、国防教育、职业发展、形势与政策教育等发展教育研究工作;

5、协助做好学生创业与就业指导教育工作;

6、协助做好军训及国防知识教育与宣传工作;

7、完成学校及学生工作部(处)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
学生发展教育与指导中心下设心理健康教育中心、军事教研室、职业发展教育教研室及形势与政策教研室,其职责分别是:

心理健康教育中心:

1、负责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及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;

2、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;

3、通过个别咨询、电话咨询、网络咨询等形式为学生提供经常、及时、有效的咨询服务;

4、开展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;

5、开展心理普查,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工作;

6、对政治辅导员、班主任、学生干部等进行心理健康方面的业务培训;

7、指导大学生心理素质拓展协会开展工作;

8、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。

军事教研室:

1、负责军事理论相关课程的建设及教学管理工作;

2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,组织军事教师进行政治、业务学习及科研活动,不断提高教师的军政素质和业务水平;

3、组织指导军事教学,按《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》要求,协助完成学生军训中训练科目,负责完成军训中理论科目的教学任务;

4、开展军事理论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;

5、协助做好学生军事课教学训练各种器材、设备等物资的保障工作;

6、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。

职业发展教育教研室:

1、负责职业指导相关课程的建设及教学管理工作;

2、负责学生生涯规划辅导、创业就业咨询、就业指导及职业测评服务;

3、开展生涯规划和职业发展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;

4、开展多种形式的素质拓展活动,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;

5、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。

形势与政策教研室:

1、制定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计划;

2、组织安排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和管理工作;

3、加强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资料库建设;

4、负责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督导、检查及总结等工作;

5、组织形势与政策课教师的学习和培训;

6、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。

(七)学生住宿管理科

1、制定学生住宿计划;

2、收集学生住宿房源信息及学生住宿调配;

3、制定学生住宿管理规章制度;

4、负责办理学生住宿变更相关手续;

5、做好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创建;

6、完成部(处)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(八)余家头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

1、在学生工作部(处)的领导下,做好余家头校区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;

2、在余家头校区,贯彻落实学校、学工部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;

3、协调余家头校区的学生工作;

4、做好船员教育与培训质量体系的贯彻和落实;

5、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(九)就业管理办公室

1、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,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,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政
   策指导与咨询服务;

2、负责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,做好毕业生基本情况的调查、摸底以及统计工作,按上级要求及时报
   送毕业生生源情况;

3、负责毕业生推荐表、就业协议书的印制及发放工作;

4、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,编制、管理并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;

5、负责毕业生报到证的审批及打印工作;负责毕业生就业调整工作;

6、负责毕业生就业方案相关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工作;

7、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(十)就业信息与市场办公室

1、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工作,不断拓展就业渠道,建立和完善学校就业市场;

2、负责收集、整理、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;

3、负责做好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的接待和组织工作;

4、负责组织校内大、小型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工作;

5、配合做好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;

6、负责毕业生需求信息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工作;

7、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(十一)就业指导办公室

1、负责制定全校研究生、本科生就业指导与培训计划;

2、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指导活动,负责全校性就业指导活动的组织工作;

3、负责就业指导刊物的编写及就业指导的宣传工作;

4、负责全校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工作的组织与实施,为学生的大学生涯规划与发展提供个性化咨询;

5、开展就业工作的理论研究,组织实施就业市场的调研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;

6、协助做好全校就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;

7、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